Eureka Translations Pte. Ltd.(UEN 201407745Z)
版本:2026年10月版 ·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6日
1. 适用范围
- 本条款适用于Eureka Translations Pte. Ltd.(以下简称“我司”)出具的所有报价单,以及我司据此向报价单所列个人或机构(以下简称“客户”)提供的翻译、听写转录、誊正(engrossment)、宣誓书(affidavit)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 报价单(包括其中的主要条款)与本条款共同构成客户与我司之间的完整协议。两者如有冲突,以报价单为准。就报价所涉服务而言,本条款优先于我司的退款政策及网站使用条款。客户自身的采购订单或标准条款不适用。
- 每份报价单适用该报价单被接受之日有效的本条款版本。
2. 报价与接受
- 报价单在其所示的报价有效期(Quotation Expiry)届满前有效。在报价被接受之前,我司可随时撤回。
- 报价单于下列最早发生之时被接受并具有约束力:(a) 客户或其授权代表签署;(b) 我司收到该报价的任何款项;或 (c) 客户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软件)指示开始工作。
- 报价单提供多个选项时,以客户勾选的选项为准。如未勾选,则按付款金额确定选项。如仍无法确定,则适用非加急选项,多付的款项将予退还。
3. 费用与付款
- 所有费用均以新加坡元(SGD)计价。我司未进行消费税(GST)注册,不收取GST。
- 除非与我司另有书面约定,客户须预先支付全部费用。如我司同意于交付后开具发票,客户须在发票日期起14天内或在领取誊正或认证文件之前(以较早者为准)付款。
- 逾期款项自到期日起按每月1%计收利息,直至全部付清。在逾期款项全部付清之前,我司可暂停工作并暂扣交付文件。客户须承担我司追讨逾期款项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
- 请通过PayNow或银行转账付款,并注明报价单编号。我司不接受支票。
4. 最低收费与批量折扣
- 按报价单所述,每份文件或每个音视频文件收取最低费用,该最低费用在计算批量折扣之前适用。
- 批量折扣仅在报价单所列全部文件及音视频文件一并提交时适用。如有任何文件被撤回、增加或另行提交,费用将按适用费率重新计算。
5. 交付时间
- 工作日指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8小时),新加坡公共假日除外。作业日指延长至晚上9时的工作日,或非公共假日的星期六上午9时至晚上9时(各12小时)。所有时间均以新加坡时间为准。
- 交付时间仅在上述时段内计算,自我司收到全部费用(或已约定的信用付款条件的书面确认)及所有字迹清晰的原始文件之时起算。如在上述时段以外收到,则自下一个工作日(非加急选项)或下一个作业日(加急选项)开始时起算。
- 如因原始文件迟交、不完整或无法辨认,开工后更改原始文件,或增加文件而造成延误,交付时间相应顺延。我司将通知客户新的交付日期。
- 规定时段以外的工作仅在客户书面要求或同意时进行:平日晚间及星期六加收50%,星期日及公共假日加收100%。加急选项已包含作业日时段的加价。
6. 取消与退款
- 客户在开工前取消的,我司将扣除报价总额20%的行政费后退还已付款项。
- 客户在开工后取消的,不予退款,我司将交付截至取消时已完成的工作。
- 如我司无法提供服务(包括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安排合适的语言专家),我司将全额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已付款项。
- 退款将退回原付款人,本地转账一般需3至5个工作日,海外转账需7至14个工作日。
- 上述费用是对我司成本(包括预留语言专家的成本)的真实预估,并非罚金。
7. 客户责任
- 客户保证其有权提供原始资料,且该资料真实、未经篡改。
- 对于因原始资料内容或客户使用交付文件而引起的任何索赔、损失或责任,客户须向我司作出赔偿。
- 如需译者宣誓书,客户须负责准备宣誓书模板、委任宣誓专员(Commissioner for Oaths)、安排宣誓时间并支付宣誓专员的费用。如需出庭或接受交叉询问,将另行报价。
8. 准确性与更正
- 我司的译文依据客户提供的原始资料翻译。认证或誊正仅确认我司译文的准确性,并不确认原始资料的真实性或内容。
- 凡属我司责任的错误,如在交付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司将免费更正。
- 对于因原始资料无法辨认、不完整或含义不明而导致的错误,或客户对交付文件的使用方式,我司概不负责。
9. 保密
我司及我司的语言专家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所有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并仅将其用于提供服务。
10. 个人资料
客户同意我司及我司的语言专家依照新加坡《2012年个人资料保护法》(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2),仅为提供服务之目的收集、使用和处理原始资料中所含的个人资料。除非客户另有书面要求,文件将于交付后90天删除。另请参阅我司的隐私政策。
11. 责任限制
我司因服务而产生或与服务有关的全部责任(包括延误责任),以该服务实际已付的费用为上限。我司对任何间接或后果性损失(包括利润、业务或机会的损失)概不负责。
12.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流行病、政府命令或系统、网络故障)而导致的不履行或延误,均不承担责任。交付日期将相应顺延。
13. 电子通讯
报价单、接受及通知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软件发出,并可以电子方式签署,每份已签署的副本均视为原件。
14. 条款修订
我司可不时修订本条款。修订后的条款仅适用于在本页面公布后被接受的报价单。
15.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 本条款及所有报价单均受新加坡法律管辖。
- 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争议,并可约定提交调解。除此之外,新加坡法院(包括小额索偿庭 Small Claims Tribunals)拥有专属管辖权。
- 本条任何规定均不妨碍我司提起诉讼以追讨未付费用。
16. 语言
本条款以英文、韩文、日文及中文发布。各语言版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