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欧洲、印尼和韩国的客户经常向我们询问宣誓翻译员(sworn translator)。新加坡并没有宣誓翻译员注册制度。译文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获得法律效力,我们三种都能提供。
宣誓书及公证工作只交由少数具备学术资格的译者负责。他们在新加坡及海外的高等院校取得翻译相关资格,从文凭到翻译与口译文学硕士(Master of Arts in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ation)不等。部分欧洲语言由大学语言学讲师负责。如需宣誓书,请向我们查询可提供的语言组合。
ACRA以个人为单位,批准为其申报的外文文件提供翻译的译者。我们的团队中有一名获ACRA认可的英文、中文及日文译者。该认可仅适用于ACRA申报文件,不适用于ICA、法院或使馆提交的文件。
如果您的文件将提交至法国、德国或印尼等设有宣誓翻译员制度的国家,请先向接收机构确认是否接受附有海牙认证的新加坡公证译文。我们可在您委托前提供建议。
宣誓书或公证与翻译分开报价。如您无法自行安排宣誓官,我们可代为安排,另收费用。询价时请告知是否需要宣誓书或公证,以及文件的提交对象。这将决定由哪位译者负责以及相应费用。
相关服务:法律翻译 · ICA、MOM及个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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